通知公告

睢宁县人民医院熏蒸治疗仪及无烟智能艾灸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

2026-05-19 11:14 62

睢宁县人民医院熏蒸治疗仪及无烟智能艾灸仪采购项目

招标公告

受 睢宁县人民医院 委托, 徐州恒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 就对 睢宁县人民医院熏蒸治疗仪及无烟智能艾灸仪采购项目 进行公开招标采购,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投标。

一、项目基本情况

1、项目编号:XZHH(G)2026-0501

2、项目名称:睢宁县人民医院熏蒸治疗仪及无烟智能艾灸仪采购项目

3、采购方式:公开招标

4、预算金额:8.00万元

5、采购需求:睢宁县人民医院熏蒸治疗仪及无烟智能艾灸仪采购项目,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

6、合同履行期限: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,完成安装及调试并具备验收条件。

7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。

二、投标人的资格要求:

1、满足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;

2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: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,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,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的制造商应全部为中小微企业、监狱企业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;

3、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:若投标人为代理商,具备有效的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》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;若投标人为生产商,具备有效的《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》或生产备案凭证。

三、获取招标文件:

1、时间:2026年5月20日至2026年5月26日,每天8:30至11:30,14:30至17:30(北京时间,法定节假日除外);

2、地点:徐州恒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部(睢宁县红叶加油站南新闻大楼北 3 楼);

3、获取方式:请供应商报名时携带报名表所要求的资料(报名表见公告下方附件)到公司现场购买;

4、招标文件售价:500元/套,售后不退。

四、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、开标时间和地点:

1、投标截止时间:2026年6月9日北京时间14:30

2、开标时间:2026年6月9日北京时间14:30

3、开标地点:徐州恒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(睢宁县红叶加油站南新闻大楼北3楼)

五、公告期限

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。

六、其他补充事宜:

(一)询问和质疑

1、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《委托代理协议》,供应商对政府采 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,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;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、采购过程、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,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,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,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。

2、质疑和投诉按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》执行。

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。

质疑接收人:张工          联系电话:0516-88110516

地址:睢宁县红叶北路新闻大楼北三楼

(二)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

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。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“更正(澄清)公告”及其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。发布本项目的“更正(澄清)公告”及其附件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。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“更正(澄清)公告”及其附件,否则,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。

(三)终止招标

终止招标的,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,以“终止公告”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,发布本项目的“终止公告”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。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“终止公告”,否则,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。

(四)说明

1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,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。

2、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、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,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。

3、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、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、监理、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,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。

(五)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

节能产品政府采购;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;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;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;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。

七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,请按以下方式联系。

1.采购人信息

名称:睢宁县人民医院

地址:睢宁县八一西路

联系方式:0516-68062028

2.采购代理机构信息

名称:徐州恒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

地址:睢宁县红叶加油站南新闻大楼北 3 楼

联系方式:0516-88110516

3.项目联系方式

项目联系人:张工

电话:0516-88110516

2026年5月19日